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怎么计算
一、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试用期的计算通常从用工之日起开始。
具体来说,“用工之日”是指劳动者实际到用人单位开始工作的日期,而非劳动合同签订的日期。例如,劳动者于3月1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于3月10日开始到单位上班,那么试用期就从3月10日开始计算。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标准。
同时,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也应依法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劳动者应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等。
二、未签劳动合同如何确定试用期
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确定试用期,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一)参考用人单位的录用通知或相关约定。若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时有明确的录用通知,其中提及试用期相关内容,且员工已知晓并接受,该约定可作为确定试用期的依据。
(二)依据行业惯例和单位内部规定。某些行业存在普遍认可的试用期标准,若用人单位遵循该行业惯例确定试用期,且该惯例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可予以参考。同时,用人单位内部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在合理且已向员工公示或告知的情况下,也有一定的参照性。
(三)从实际用工情况推断。若员工入职后,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间内对员工进行考察、培训,按照试用期的通常做法管理员工,如发放低于正式员工的工资等,可认定该期间为试用期。但需注意,未签劳动合同本身存在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不合法,但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形下,试用期约定有效。
从法律角度来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独签订所谓的“试用期合同”,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它将试用期与正式劳动合同期限割裂开来。
不过,如果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试用期,则是有效的。具体而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也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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