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了直接走人有影响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了直接走人有影响吗
签了劳动合同后不想干了直接走人是有影响的。具体如下:
(一)法律责任方面。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者若直接走人,属于违法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为招录该劳动者支出的费用、为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等。
(二)对职业声誉的影响。在当今职场,职业声誉至关重要。这种擅自离岗的行为可能会被记录在个人职业档案中,影响其在行业内的口碑。后续再求职时,新的用人单位在进行背景调查时了解到该情况,可能会对录用产生不利影响。
(三)社保和公积金等权益方面。直接走人可能导致社保、公积金等手续无法正常办理转接,影响劳动者后续的社会保障权益。
因此,若劳动者不想继续工作,建议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不良影响。
二、没签劳动合同,辞工不批,能找劳动局吗
可以找劳动局。具体分析如下:
(一)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所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二)关于辞工不批。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当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即。劳动局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若查证属实,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支付相应工资及赔偿等。劳动者也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通过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入职两个月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入职两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尽快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差额。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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