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不签劳动合同给上保险,会仲裁吗
一、个体不签劳动合同给上保险,会仲裁吗
个体工商户若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为其上保险,仍可能面临劳动仲裁风险。
一方面,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我国律法规,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便个体工商户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也不能替代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法定程序。若员工以此为由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通常会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一方面,缴纳社会保险虽体现了一定的保障,但并不能免除个体工商户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员工还可能基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张其他权益,如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等,仲裁机构会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裁决。所以,个体工商户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法律风险。
二、个体工商户不签劳动合同会仲裁吗,怎么规定
个体工商户不签劳动合同可能会被仲裁。
从法律规定来看:
(一)个体工商户属于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个体工商户聘用劳动者,同样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二)若个体工商户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比如个体工商户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可依据相关规定,就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等诉求申请仲裁。
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以证明与个体工商户存在劳动关系及相关事实。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三、单位在劳动合同合同满后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会产生不同后果,需分情况讨论:
若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既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也未终止劳动关系,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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