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不是可以签到劳动合同
一、分公司是不是可以签到劳动合同
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类分公司属于合法的用人单位主体,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了营业执照,拥有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权限和承担能力。因此,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律关系中作为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比如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劳动报酬等。
(二)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此类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需要招用劳动者,应当由总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确保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
二、分公司能够单独签订劳动合同么
分公司能否单独签订劳动合同,需分情况来看:
(一)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类分公司属于《》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拥有相对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能够单独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后,相应的劳动法律责任由该分公司承担,若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时,总公司需承担补充责任。
(二)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由于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也不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应当由总公司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确保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因主体不适格而引发劳动纠纷。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单独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有营业执照,有则可以,无则不行。
三、分公司是不是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方面,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其具有用工主体资格。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以自己的名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一些大型企业在各地设立的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能够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招录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另一方面,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其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此时分公司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应当由总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分公司擅自签订,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效力存在瑕疵,产生劳动纠纷时,相关责任通常由总公司承担。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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