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强制性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从劳动者权益保障角度,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明确了双方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诸多方面的约定。若未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者在主张自身权益时将面临举证困难等问题。
从用人单位管理角度,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用人单位规范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法律责任。比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总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双方均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二、劳动合同变更是属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变更不属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一)概念不同。劳动合同变更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指双方终止原劳动合同关系,重新确立新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变更范围不同。劳动合同变更一般是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比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具体内容的调整,其他大部分条款依然有效。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则意味着原合同所有条款都可能发生变化。
(三)法律后果不同。劳动合同变更不影响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后,若新合同与原合同在主体等方面发生实质性变化,可能会对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计算等产生影响。
总之,劳动合同变更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有着本质区别,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
三、没有签劳动合同开除员工怎么赔偿方式
用人单位在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开除员工,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方式主要依据不同情形而定:
(一)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若用工超过一年未签合同,则视为已订立。
(二)关于违法开除员工的赔偿。若用人单位开除员工不符合法定情形,属于违法,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员工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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