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签劳动合同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注意以下方面:
(一)合同主体信息。要确认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等信息准确无误,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号码等也应如实填写。
(二)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明确合同的起止时间,对于试用期的约定,需符合法律规定,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等。
(三)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工作地点涉及劳动者的生活成本等,也需清晰界定。
(四)劳动报酬。明确工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若有、奖金等,也应在合同中有所体现。
(五)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如、病假等也应符合法律规定。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尤其对于一些特殊行业,要确保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安全。
最后,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有疑问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避免签订存在漏洞或对自身不利的合同。
二、劳动合同第二次签应该是几年
劳动合同第二次签订的期限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具体时长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协商确定合同期限,比如一年、两年、三年等。在一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能基于业务发展规划、个人职业发展等因素,选择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二)签订。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解除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总之,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需结合具体情形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劳动合同第几次签订是无限期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解释如下:
(一)“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是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前后两次签订间隔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非法中断等情形。
(二)关于排除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是劳动者存在过错,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是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以及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
此外,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等特定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也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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