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吗,怎么规定
一、工作期间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吗,怎么规定
工作期间未签劳动合同是可以补签的。相关规定如下:
从法律层面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于补签劳动合同,若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签,一般不会产生法律风险和额外的赔偿责任。但如果超过一个月才补签,即便补签了劳动合同,此前未签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仍可能需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实践中,补签劳动合同时,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重要事项,且合同的起始日期应追溯到实际用工之日,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使双方的劳动关系更加规范、稳定。
二、干了4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怎样办
若在公司工作了4个月却未签订劳动合同,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一)与公司协商。可主动找公司负责人,明确指出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要求公司尽快补签劳动合同,并可就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偿进行协商。若协商达成一致,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申请。若协商不成,可向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3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在申请仲裁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以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及工作时间。
(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三、分公司是不是可以签署劳动合同,怎么规定
分公司可以签署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如下:
从法律地位看,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它是总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的分支机构,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
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总公司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具体来说,(一)对于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其拥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权限和财产,能够独立承担一定的,所以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律责任。(二)对于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因不具备独立的用人主体资格,需要在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下,才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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