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时效性怎么算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时效性怎么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效计算,分不同情况有所区别:
(一)关于双倍工资的时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个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般实践中,会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时效。
(二)视为订立的时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在法律上已被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一般时效。如果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其他劳动争议,如工资、福利待遇等纠纷,一般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劳动合同签第几次应该签永久
根据《》相关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体来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前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均为固定期限合同,中间没有间断。
(二)劳动者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比如不存在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以及不存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劳动者未明确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满足上述条件,在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一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明确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以便劳动者在需要时能准确联系和确定责任主体。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这是对劳动者身份的确认,保障双方能准确识别和联系。
(三)劳动合同期限。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等,明确双方合作的时间范围。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界定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工作地点涉及工作的具体区域,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合理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
(六)劳动报酬。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等,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应得的回报。
(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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