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没签劳动合同告了没用
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餐饮店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提起相关诉求是有充分法律依据且通常会得到有效支持的。
(一)根据我国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餐饮店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会给劳动者在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方面带来权益保障的隐患。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机构或会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依法判定餐饮店承担相应责任。
(三)劳动者若要维权,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与餐饮店存在劳动关系及工作时长等事实。只要证据充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将得到法律的有效维护,并非如所说的“告了没用”。
二、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当遇到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书面催告。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出书面催告,明确告知其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法律后果以及限定一个合理的签订期限,比如在催告中写明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等,并保留好相关送达凭证。
(二)依据具体情形分类处理。若劳动者在催告期限内仍拒绝签订,且用人单位已经履行了诚实磋商义务,那么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用人单位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每月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遵循法定程序,留存相关证据,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签怎么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一)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四)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超过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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