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会与分公司签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会与分公司签吗
可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分公司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情况。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其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分公司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动者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二)分公司不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情况。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那么其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应当由总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责任也由总公司承担。
总之,是否能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分公司是否取得了合法的主体资格。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核实分公司的相关资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没签劳动合同怎么样申请赔偿
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申请赔偿可参考以下内容:
(一)确认。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这是后续主张赔偿的基础。
(二)确定赔偿数额及依据。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的。若用工超过一年,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三)申请途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在申请赔偿过程中,劳动者应注意时效问题,要在法定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没签劳动合同后来补的可以吗
可以补签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如果后续补签了劳动合同,且补签的合同期限将前期未签合同的时段包含在内,这种情况下,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可能会因补签行为而有所变化。
从实践操作层面,补签劳动合同应注意明确合同起始日期,如实反映实际用工时间。双方应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规定,涵盖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必备条款。
对于劳动者而言,补签劳动合同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明确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及时补签可避免因未签劳动合同面临的法律风险和高额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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