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签劳动合同去劳动局备案吗
一、单位签劳动合同去劳动局备案吗
劳动合同签订后,单位并非必须去劳动局备案。
从法律规定层面看,《劳动合同法》并未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其生效要件主要在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内容符合规定等。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能出于规范管理、统计就业数据等目的,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备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例如便于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核实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有备案要求,用人单位通常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提交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进行备案登记;若没有此要求,劳动合同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单位后劳动合同需要重签吗
单位改名后,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层面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这是因为单位改名只是其外在称谓的改变,其作为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与劳动者之间的依然存续。
从实践角度而言,单位改名通常是基于自身发展战略、品牌建设等原因进行的,并不涉及劳动合同核心权利义务的变更。原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关键条款依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当然,如果单位在改名的同时,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薪酬待遇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了变更,那么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若协商不成,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可能构成违法。总之,单纯的单位改名无需重签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是转正前签订还是入职
劳动合同应在入职时签订。具体阐述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用工之日”就是劳动者入职的时间,而不是转正之后。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双方就形成了劳动关系,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从保护劳动者权益角度出发,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能保障劳动者在内的合法权益。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未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在工资待遇、工作条件、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权益将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从用人单位规范管理角度而言,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若等到转正后再签订,会使劳动关系在前期处于不稳定状态,增加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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