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内道路发生车辆碰撞
一、厂区内道路发生车辆碰撞
在涉及厂区内部的过程中,首先应由公安交警部分在获悉事故发生的消息后迅速出动展开深入调查,以便于确立事故中各方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并以此基础之上进一步细化赔偿事宜。
赔偿责任主体不仅仅局限于保险公司及肇事人员本身,倘若牵扯到了因工受伤问题,那么单位也有可能被法律视为赔偿责任方之一。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责任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电瓶车被撞了司机跑了
在交通意外中,若电瓶车因违规闯红灯而与机动车辆发生碰撞事件时,由于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并且驾驶员并无明显过失,法律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能证实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存在过错行为,则可依据其错误程度适度地减少和降低机动车一方所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
若是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故意与其相撞,导致事故发生,那么机动车一方将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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