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劳动合同能免除付双倍工资吗
一、补签劳动合同能免除付双倍工资吗
补签劳动合同不能免除支付双倍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规定明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规定旨在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保障劳动者权益,不因事后补签而免除责任。
(二)违法事实已然存在。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一违法事实在未签期间已经形成,即使后续补签,也不能改变之前未签合同的违法状态。
(三)补签作用有限。补签劳动合同虽能使劳动关系在后续得到规范,但不能消除之前因未签合同给劳动者带来的权益风险。支付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并非仅以最终是否签订合同来判定。
因此,用人单位不能通过补签劳动合同来免除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定责任。
二、没签劳动合同多久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即用人单位是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劳动者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例如,劳动者需遵守单位的考勤制度、工作流程等,按单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获得相应报酬。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比如,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是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通常,只要上述情形同时存在,不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长短,都可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但在实践中,一般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的,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此期间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三、没与职工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需根据不同情况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若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此期间属于双方相互了解、协商确定劳动关系的合理期限。
(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公司应向职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职工在公司工作了6个月但未签合同,公司除支付正常工资外,还需额外支付5个月工资作为赔偿。计算二倍工资的基数应按照职工对应月份的应得工资计算。
(三)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视为公司与职工已订立,公司应立即与职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公司仍不签订,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职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职工可通过与公司协商、申请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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