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分公司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能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分情况来看:
(一)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开展业务活动,包括招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缴纳等一系列与劳动用工相关的事务。
(二)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此时分公司不具有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应由总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总公司是法人主体,承担着相应的法律责任,能够为劳动者提供稳定的保障。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以此确定其是否具备用人主体资格。
二、补签劳动合同合同期写五年可以吗
补签劳动合同合同期写五年是可以的,但需要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
从法律层面来看,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不过,在补签劳动合同时,还需关注补签的时间节点及是否支付等问题。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补签劳动合同后,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间应相应计算。
对于劳动者而言,签订五年期限合同,意味着在较长一段时间内职业相对稳定,但也需考虑自身职业发展规划等因素。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可通过较长合同期稳定员工队伍,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成本和影响。
总之,补签劳动合同写五年可以,但双方应在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考虑各自权益和实际情况。
三、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根据不同情形有相应规定: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了3个月但一直未签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起,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也就是额外再支付2个月工资。
(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单位却不与劳动者订立的,就需承担此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劳动者相对应月份的实际工资为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支付双倍工资一般最多不超过11个月。此外,申请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者应在时效内主张权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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