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是怎么样
一、新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是怎么样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期限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短则数月,长则数年甚至更久。比如一些季节性用工,可能签订几个月的固定期限合同;而对于一些技术骨干、核心员工,企业可能与其签订3年、5年等较长期限的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多种情形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等。
(三)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比如项目,待项目完工,劳动合同即终止。
二、延迟签订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延迟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需分情况来看:
(一)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延迟签订。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原因导致延迟签订。如果是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三)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延迟签订。比如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使得客观上无法按时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一般不需要赔偿。但用人单位应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总之,延迟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归属,进而明确是否需要赔偿。
三、劳动合同是规定一个月内签吗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具体来说,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明确性。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
不过,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则属于合法合规的行为。
此外,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总之,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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