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劳动合同自动顺延签什么
一、怀孕后劳动合同自动顺延签什么
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自动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一般无需另行签订专门的书面协议。
具体来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与怀孕女职工的,这是对女职工特殊时期的法律保护。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通常只需在原劳动合同上注明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即可,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同时,用人单位仍需按照正常工资待遇支付怀孕女职工的工资,并保障其享有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
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二、入职多年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入职多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情况,需分不同情形来看: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因为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存在明显过错。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此时,用人单位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未补订,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此外,劳动者还可主张用人单位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等相关权益。在实际索赔过程中,劳动者需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分能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若分公司依法取得或者登记证书。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属于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民事活动,包括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一些大型连锁企业的分公司,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取得营业执照后就可与员工签合同。
(二)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此时分公司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应当由总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未取得相关证照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用人主体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判断分公司能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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