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订劳动合同能够重新约定试用期吗
一、续签订劳动合同能够重新约定试用期吗
续签劳动合同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主要有以下几点理由:
从法律规定来看,《》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以各种理由反复对劳动者进行试用考察,侵害劳动者的权益。
从试用期的目的而言,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初次建立劳动关系时,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阶段。当双方已经履行过一次劳动合同,对彼此的工作能力、工作要求等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再次续签劳动合同,就没有必要再重新设置试用期。
若用人单位在续签劳动合同时重新约定试用期,该约定属于无效条款。劳动者可依据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所谓“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差额。总之,续签劳动合同重新约定试用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企业不续签劳动怎么样补偿金
当劳动合同到期,企业决定不续签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向劳动者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一)若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下企业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此时是劳动者主动选择不续签,且企业方面已尽到维持或提升待遇的义务。
(二)若企业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企业直接决定不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三、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按照什么标准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赔偿标准,需分情况来看:
(一)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或者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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