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甲方名字究竟该写谁?
我和我老公最近在商量婚内财产公证的事情,但是在写协议书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协议书的甲方应该写我的名字还是他的名字呢?我觉得应该写我的名字,毕竟我是这个家的经济支柱,但是他却坚持要写他的名字,说这是他的个人财产,我们为此争执了很久,谁也不肯让步,我想问一下,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的甲方到底应该写谁的名字呢?
解决方案:
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的甲方应该写谁的名字,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这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已经有了各自的财产,那么在婚内财产公证时,甲方可以写各自的名字,以明确各自的财产归属,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共同购买了房产、车辆等财产,那么在婚内财产公证时,甲方可以写夫妻双方的名字,以明确共同财产的归属,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共同经营了一家企业,那么在婚内财产公证时,甲方可以写夫妻双方的名字,以明确共同经营的财产的归属。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小编总结:
在写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时,甲方的名字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已经有了各自的财产,那么在婚内财产公证时,甲方可以写各自的名字;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共同购买了房产、车辆等财产,那么在婚内财产公证时,甲方可以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共同经营了一家企业,那么在婚内财产公证时,甲方可以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在写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时,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以确保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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