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怎么自愿解除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怎么自愿解除
劳动合同的自愿解除,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以及劳动者主动辞职两种常见情形,具体如下:
**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就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需签订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明确解除的时间、经济补偿等相关事宜。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提出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注意,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给付有什么要求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给付赔偿金,需满足特定要求:
(一)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例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二)劳动者需履行法定程序。若因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注意证据的收集与保留。劳动者要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行为,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环境相关证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文本等,以便在主张赔偿金时提供有力支持。只有满足上述要求,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有权要求单位给付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中途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办法是怎么样的
用人单位中途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需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法定解除。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法定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此外,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具体补偿或赔偿数额需结合劳动者工资、工作年限等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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