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给工资可以告劳动局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给工资可以告劳动局吗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后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即通常所说的劳动局)投诉。具体分析如下: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明确惩罚性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付出劳动后,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当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向劳动局投诉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工资支付记录等能证明自己在该单位工作及工资情况的材料。劳动局在接到投诉后,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若查证属实,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没有劳动合同辞职被扣工资如何处理好
若遇到没有劳动合同辞职却被扣工资的情况,可通过以下途径妥善处理:
(一)与用人单位协商。尝试与单位负责人沟通,明确指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性,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要求单位返还被扣工资,并支付相应赔偿,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和解协议。
(二)申请。若协商不成,可向委员会申请仲裁。准备好能证明存在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以支持自身诉求,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返还被扣工资及可能涉及的经济补偿等。
(三)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主动辞职怎么赔偿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的,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过错情形,劳动者据此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用人单位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情形,劳动者立即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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