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又发生工伤怎么办
一、签劳动合同又发生工伤怎么办
如果签了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一)工伤认定
1. 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劳动者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劳动能力鉴定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工伤赔偿
1. 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费用。
2. 如果鉴定有,还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伤残待遇。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用人单位支付其余部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所有工伤赔偿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签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发生工伤,赔偿一般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工伤认定
1. 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及调查情况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赔偿项目
1. 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补助金等:如果被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根据伤残等级不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待遇,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三、签过工伤赔偿协议能推翻吗
签过的工伤赔偿协议有可能被推翻。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协议可能被推翻:
1. 协议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例如用人单位以不支付后续医疗费用等手段胁迫工伤职工签订不合理赔偿协议,这种情况下协议违背了职工的真实意愿,可被推翻。
2. 协议内容显失公平。比如工伤职工对自身伤情存在严重误判,所获赔偿与按照法律规定应得赔偿数额相差巨大,协议内容明显对职工一方不公平,也可推翻协议。
3. 协议签订时工伤职工还未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之后的认定和鉴定结果显示工伤的严重程度远超协议签订时预估的情况,此时协议可能需要重新调整,存在被推翻的可能。
但是,如果工伤赔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上述违法违规情形,一般会认定协议有效,不能随意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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