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劳动合同跟劳务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合飞律师4周前 (03-04)普法百科3

一、劳动合同跟劳务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主要存在以下区别:

(一)主体方面

1.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劳动者必须符合劳动年龄等条件且与用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

2.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不存在隶属管理关系。

(二)合同内容

1. 劳动合同以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为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法定内容。

2. 劳务合同内容主要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可由双方自由协商确定内容,不受律法规中关于劳动标准等强制性规定的约束。

(三)报酬性质

1.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一般具有稳定性、定期性支付的特点,并且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2. 劳务合同的报酬支付方式、时间等由双方协商,大多是一次性或按阶段支付,金额也多根据劳务成果计算。

(四)适用法律

1.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倾向于保护劳动者权益。

2. 劳务合同适用《》等民事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等民事原则。

二、解除劳动协议怎么赔偿

公司解除劳动协议的赔偿情况如下:

如果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协议,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如果公司依照企业规定进行重整等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协议的,应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如上述。

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则不需要支付赔偿或补偿。

三、确认受时效限制吗

确认劳动关系受时效限制。

申请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一时效规定适用于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案件。

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例如,劳动者在离职后发现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要确认劳动关系以便主张未签合同的等权益,就需要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申请。否则,一旦超过时效,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对方提出时效抗辩,劳动者的请求可能得不到支持。

以上是关于劳动合同跟劳务合同的区别在哪里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合飞律师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334107.html

劳动合同跟劳务合同的区别在哪里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