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厂不签劳动合同犯法吗
一、加工厂不签劳动合同犯法吗
加工厂不签劳动合同是犯法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加工厂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诸多法律后果。
一方面,对于劳动者来说,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有权要求加工厂支付双倍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是指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一方面,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加工厂改正这种违法行为,如果加工厂的行为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加工厂必须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规定多少天休完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年假怎么算的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这一规定与劳动合同签订的年限并无直接关联,而是依据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来计算年假。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新入职员工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计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例如,某员工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按规定年休假5天,其新入职一家单位签订一年合同,当年9月1日入职,那么当年剩余日历天数为122天,其年休假天数为(122÷365)×5≈1.67天,实际可享受1天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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