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到底要带啥?这份超全清单请收好!
婚姻登记是人生大事,但不少新人因为材料准备不全,在民政局“白跑一趟”,办理结婚证到底要带哪些证件和材料?不同身份的人要求一样吗?今天就用一篇干货帮你理清流程,避免踩坑!
婚姻登记的核心材料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民政部门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携带以下材料:
-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若遗失或过期,需提前补办临时身份证。
- 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完整复印件
户口本需包含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可凭户籍证明或加盖公章的个人页。
- 3张2寸近期红底双人合照
照片需清晰露出五官,不可戴帽子或过度修图,建议提前到专业照相馆拍摄。
- 离婚再婚者需额外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若离婚证丢失,需到原登记机关补办证明。
注意:港澳台居民、华侨或外籍人士需额外提交通行证、护照及婚姻状况证明,具体可咨询当地涉外婚姻登记处。
容易忽略的“隐藏要求”
- 户口本信息必须一致
- 姓名、身份证号、婚姻状态需与身份证完全匹配,若户口本显示“未婚”而实际离过婚,需提前到户籍地更新状态。
- 复印件需清晰完整
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不可缺页或模糊。
- 军人需提供部队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现役军人登记需携带军官证/士兵证及部队政治部门开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建议参考:提前做好3件事
- 电话核实当地民政局要求
不同地区可能对材料细节(如照片尺寸、复印件格式)有差异,建议提前致电确认。
- 检查证件有效期
身份证、户口本若临近过期,建议更新后再办理,避免因材料失效被拒。
- 特殊人群提前准备证明
涉外婚姻、再婚、军人等群体,建议预留1个月准备额外材料。
相关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内地居民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及本人无配偶声明;离异者需提供离婚证明。
小编总结
婚姻登记看似简单,实则细节决定成败!核心思想就两点:一是材料齐全且有效,二是信息一致无矛盾,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提前核对证件、咨询当地政策,都能让领证过程更顺利,最后提醒:婚姻是爱情的升华,但法律程序不容马虎,建议新人提前1个月开始准备材料,避免因小失大。
祝每一对有情人都能手持红本,幸福启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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