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需要离婚证复印件吗?再婚必看!
准备再婚的朋友们,是否曾疑惑过:登记结婚时,需要带离婚证复印件吗?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可能直接影响婚姻登记的顺利办理,今天我们就从法律和实践角度,为您详细解答!
再婚登记的法律要求:离婚证必不可少!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再婚属于“恢复单身后的新婚姻关系建立”,因此当事人必须向民政局证明自己已解除上一段婚姻关系。无论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均需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文件:
- 协议离婚:需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是最常见的证明材料;
- 诉讼离婚: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且未换领离婚证,则需提供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及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特别提醒:部分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可能要求额外材料(如户口本婚姻状态更新),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民政局。
建议参考:避免因材料不全耽误登记
- 提前准备原件+复印件: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均需携带原件,并复印2-3份备用;
- 核对户口本信息:确保户口本婚姻状态已变更为“离异”,若未更新需先到户籍部门办理;
- 特殊情况处理:若离婚证遗失,需立即到原办理机关申请补领,不可用其他证明替代。
相关法条依据
-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证明等材料。 -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离婚后再婚的当事人,需提交离婚证明(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
小编总结
登记再婚必须提供离婚证复印件!这是法律对婚姻关系真实性的必要审查。建议再婚人士提前1个月整理材料,避免因证明文件不全而延误喜事,婚姻是人生大事,程序合规才能保障权益,切莫因疏忽留下隐患。
愿每一段婚姻都能被认真对待,祝您新婚顺利,幸福长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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