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这份清单请收好!
结婚是人生大事,而结婚登记是法律认可婚姻关系的关键一步,但许多新人因为不熟悉流程,常常因证件不全“白跑一趟”,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聊聊,办理结婚登记到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背后的注意事项。
核心必备证件清单:缺一不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携带以下证件:
- 双方身份证原件:必须是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复印件无效。
- 双方户口本原件:需包含户主页和本人页,若户口本为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
-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照:红底或蓝底均可,建议提前拍摄,确保清晰无遮挡。
- 再婚者需提供离婚证明:如离婚证、法院判决书(需附带生效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
注意:若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居民,需额外提交护照、居留证明及经认证的单身声明文件。
容易被忽视的细节:别让“小问题”耽误大事!
户口本信息一致性:
- 户口本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完全一致,若存在手写涂改或信息错误,需提前到户籍部门更新。
- 集体户口需注意:部分民政局要求提供户口本首页原件,建议提前电话确认。
证件有效期:
身份证过期、户口本未加盖最新公章可能导致材料无效。
照片要求:
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需清晰露出双耳和眉毛,建议穿浅色衣服避免与背景色重叠。
建议参考:提前规划,事半功倍
- 提前预约:通过民政局官网或政务平台预约,避开高峰时段。
- 异地登记:2023年起,全国已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但需至少一方持有当地居住证。
- 特殊人群:军人需提交军官证、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相关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9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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