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前的债权债务要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前的债权债务处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债权方面
1.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权,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割。例如夫妻双方共同借给他人一笔钱,离婚时可以约定由一方享有全部债权并负责追讨,然后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也可以约定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分割债权,各自负责追讨属于自己的份额。
2.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权,那么该债权在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与另一方无关。
(二)债务方面
1. 应当共同偿还。共同债务包括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如购买家庭住房的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等。即使双方离婚,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夫妻之间可以就共同债务的分担比例进行协商,但这种协商不能对抗债权人。
2.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视为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假离婚怎么处理
在假离婚涉及民间借贷的情况下,处理较为复杂。
(一)如果发生在假离婚之前
1. 债务性质认定。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之后假离婚,双方仍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例如,一方借款用于家庭购房,这属于共同债务。
2. 财产分配影响。假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不能对抗债权人。如果债务是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以双方在假离婚时分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二)如果借贷发生在假离婚之后
1. 以个人名义借贷。此时若为个人债务,由借贷方个人承担还款责任,其离婚后分得的财产用于偿债。
2. 若存在恶意串通。比如假离婚后一方恶意借贷并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以逃避债务,债权人可通过法律程序,请求撤销相关财产转移行为,要求以该部分财产偿债。
三、离婚负债怎么算共同负债
判断离婚时负债是否为共同负债,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名义所负债务,这种情况下通常属于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向用于家庭购房,这明显是双方共同负债。
(二)虽以一方名义负债,但所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比如一方借款用于支付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像、孩子的费用等,或者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这也属于共同债务。
(三)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例如一方单独借贷,但另一方后来表示认可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事务,那么该债务为共同债务。
然而,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且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同时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私自借款用于赌博等个人不良嗜好,不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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