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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文说清流程和避坑指南

合飞律师4周前 (03-05)普法百科4

“想离婚却卡在冷静期材料上?这些细节不注意可能白跑一趟!”

离婚冷静期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文说清流程和避坑指南

最近接到不少咨询,夫妻双方协商好离婚,却因为“冷静期材料不齐全”反复折腾,民法典实施后,协议离婚必须经过30天冷静期,但很多人不清楚冷静期前后需要哪些手续,今天从律师视角,拆解“办离婚冷静期需要什么资料”的核心要点,帮你少走弯路。


冷静期前的必备材料清单

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在首次向民政局提交申请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意:临时身份证或过期证件无效);
  2. 户口本原件(需包含户主页、本人页及婚姻状况变更页);
  3. 结婚证原件(如丢失,需先补办或提供档案证明);
  4. 离婚协议书(需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条款,未签字或内容模糊可能被退回)。

特别注意:部分地区要求提供2寸近期免冠合照(红底),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民政局。


冷静期结束后必须完成的动作

30天冷静期满后,若双方仍决定离婚,需在第二个30天内共同到场办理离婚证,此时需补充:

  1. 更新后的离婚协议书(若协议有修改,需重新签字);
  2. 民政局发放的《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首次申请时领取,务必保存好)。

关键提醒:冷静期后一方未到场视为撤回申请,需重新走流程!


特殊情况材料追加指南

  • 结婚证丢失:需到原登记机关或档案馆开具《婚姻关系证明》,耗时约3-5个工作日;
  • 涉外婚姻:外籍配偶需提供护照、婚姻状况公证文件(经中国使领馆认证);
  • 家暴、分居等情况:若主张“跳过冷静期”,需立即起诉离婚,并提交报警记录、分居协议等证据。

律师建议参考

  1. 提前核对证件有效期:身份证、户口本信息需与结婚登记时一致,户籍迁移过的建议带齐新旧户口本;
  2. 离婚协议避免“模板化”:财产分割需具体到房产证号、银行账户,模糊表述可能导致后续纠纷
  3. 冷静期内做好证据保全:如对方转移财产,及时收集银行流水、聊天记录,为诉讼留底。

相关法条依据

  • 《民法典》第1077条:离婚冷静期30日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
  •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离婚协议需载明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
  •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民法典>中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明确冷静期操作细则。

小编总结

离婚冷静期的核心在于“材料齐全+流程合规”,从证件原件到协议细节,任何一个疏漏都可能让30天等待期归零。重点记住:

  • 首次申请需双方亲自到场,材料缺一不可;
  • 冷静期后领证只有60天“窗口期”,超时作废;
  • 必须可执行,避免埋雷。

如果涉及财产复杂或对方拖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提前拟定协议条款并指导取证,既能保障权益,也能避免反复跑腿的糟心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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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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