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离婚到底要带啥?这些材料少一样都办不成!
"结婚时领证就用了身份证,怎么离婚要准备这么多东西?"坐在民政局门口的王女士攥着文件袋,看着往来的人群喃喃自语,这个场景每天都在全国各地的婚姻登记处上演,作为从业13年的婚姻家事律师,今天就用最直白的语言告诉您:协议离婚到底要备齐哪些"通关文牒"。
离婚材料清单(缺一不可)
- 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意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曾有当事人拿着过期的身份证白跑一趟。
- 结婚证原件:若证件遗失,需提前到原登记机关补办《婚姻关系证明》。
-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必须载明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三大核心条款,建议提前咨询律师拟定。
- 单人2寸近期免冠照各2张:底色不限,但需与身份证照片有明显区别。
- 户口簿:涉及户口迁移的需携带,非必需但建议备查。
离婚流程详解(30天冷静期是重点)
第一步:申请受理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提交材料,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此时工作人员会核实材料完整性,特别注意:离婚协议书此时暂不生效。
第二步:冷静期倒计时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这期间需要着重注意:
- 冷静期不计入办理时限
- 仅能撤回离婚申请,不能单独变更协议内容
- 30日后需在第二个30天内办理正式手续
第三步:领离婚证在第二个30天内,双方再次共同到场,携带:
- 初审通过的回执单
- 3张离婚协议书最终版
- 结婚证原件(工作人员将加盖作废章)
重点提醒:2023年杭州某区就出现过因超期1天需重新申请的案例,务必注意时间节点!
给准备离婚夫妻的3条忠告
- 要具象:抚养费建议细化到"每年按5%递增",房产分割要写明产权变更时限。
- 公证不是必选项:但涉及股权、境外财产的可做公证,防止后续纠纷。
- 电子证据提前备: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建议提前刻录光盘并文字说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小编总结:协议离婚看似简单,实则处处是"法律陷阱",特别是离婚协议中的模糊条款,很可能成为日后矛盾的导火索,建议在准备材料阶段就咨询专业律师,毕竟一纸协议关乎着后半生的财产安全和情感归宿,那些在民政局门口徘徊的人们,缺的从来不是勇气,而是一份考虑周全的离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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