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去公证处是干啥的?为啥离婚要去公证处?
很多人可能会对离婚去公证处的目的感到困惑,离婚去公证处主要是为了办理离婚公证,离婚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进行审查,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离婚公证的办理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2、离婚协议书;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公证的办理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公证有什么用呢?
离婚公证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1、证明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公证机构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可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减少因协议内容不真实或不合法而产生的纠纷。
2、方便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房产过户、银行贷款、子女抚养权变更等手续时,可能需要提供离婚公证,以证明离婚事实。
3、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证明力。
离婚去公证处办理离婚公证是一种常见的做法,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如果您需要办理离婚公证,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办理。
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证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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