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文讲清流程和注意事项
近年来,离婚率逐年攀升,许多夫妻在感情破裂后选择理性分手,但离婚不是简单的一句"分开",合法解除婚姻关系需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而材料准备是其中最关键的一环,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缺少必要文件都可能导致流程延误甚至无效,办理离婚到底需要哪些材料?哪些细节容易被忽视?
协议离婚的"四大核心材料"清单
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经过30天冷静期,而材料齐全则是启动流程的前提。必须准备的"基础材料"包括:
-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清晰,有效期需在1个月内);
- 结婚证原件(若遗失需先到民政局补办或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条款,需双方签字并按手印);
- 单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各2张(底色不限,但需同一版本)。
特别注意:
诉讼离婚的"证据材料包"
当夫妻无法协商一致时,诉讼离婚成为必要途径。除了基础身份材料,还需重点收集以下证据:
- 感情破裂的实质性证据:如家暴报警记录、出轨聊天截图、分居满一年的租房合同;
- 财产线索清单:包括银行流水、股票账户、车辆登记信息等;
- 子女抚养能力证明:收入证明、学历证书、祖辈协助抚养承诺书等;
- 其他补充材料:精神疾病诊断书、债务凭证等。
关键提示:法院对证据的真实性审核极为严格,微信聊天记录需保留原始载体,录音录像不得侵犯隐私权。
建议参考:避免踩坑的3个细节
- 提前核对材料有效期:身份证过期、结婚证印章模糊都可能导致材料被退回;
- 要具象化:切忌写"财产已分清",需列明房产地址、存款金额、债务分配比例;
- 冷静期后必须共同到场:30天期满后需在60日内共同办理,逾期视为撤回申请。
相关法条依据
- 《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办理离婚登记需出具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 《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起诉离婚需提交起诉状及证明婚姻关系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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