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和不公证有什么区别?
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将离婚协议提交给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使其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如果离婚协议经过公证,那么其法律效力将得到更高的认可,在法律上更容易得到执行,而不公证的离婚协议,其法律效力相对较弱,在法律上的执行难度可能会增加。
二、离婚协议公证和不公证的费用
离婚协议公证需要支付一定的公证费用,具体费用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公证机构的规定而有所不同,而不公证的离婚协议则不需要支付公证费用。
三、离婚协议公证和不公证的程序
离婚协议公证的程序相对较为复杂,需要双方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而不公证的离婚协议则相对简单,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并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可。
四、离婚协议公证和不公证的保密性
离婚协议公证的过程中,公证机构会对离婚协议进行严格的保密,确保协议内容不被泄露,而不公证的离婚协议则存在一定的泄露风险,尤其是在双方私下协商签订的情况下。
五、离婚协议公证和不公证的时间
离婚协议公证的时间相对较长,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办理公证手续,而不公证的离婚协议则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并签订协议,然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协议公证和不公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效力、费用、程序、保密性和时间等方面,如果双方对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有较高的要求,建议选择公证;如果双方希望节省时间和费用,可以选择不公证,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注意协议的内容和合法性,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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