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向驾驶员追偿的条件有什么
一、车主向驾驶员追偿的条件有什么
1、驾驶人员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
2、车主对交通事故承担的侵权责任超过了按照其过错程度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车损代位追偿前提条件是什么
1、车主自己的车必需投保和不计免赔,这样就能毫厘不差的得到全额理赔。
2、必须是对方有侵权责任,不管责任大小,才能对对方的侵权申请代位追偿。
3、代位求偿车主需要提供的资料:代位求偿申请书、责任方车主、车辆、责任方的影印件。
4、车损代位追偿是由于责任方的过失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将按照合同约定赔付给投保人,然后由保险公司出面向第三方追偿。如果投保人还有尚未取得赔偿的部分,也可继续向责任方请求赔偿,并不会被代位求偿所影响。
三、车祸保险理赔流程
1、报案
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2、查勘定损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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