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都写什么
一、离婚起诉书都写什么
离婚起诉书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 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 诉讼请求,明确表明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事项的要求,例如要求判决离婚、子女由某方、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
3. 事实与理由,详细陈述离婚的原因,如感情破裂的具体表现,如长期、、感情不和等,提供相关证据或事例加以支持,以增强起诉的说服力。
4. 证据清单,列举用于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如照片、聊天记录、证言等,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和证明目的。
5. 起诉人的签名及起诉日期,表明起诉人的合法诉求和起诉的时间节点。
总之,离婚起诉书要条理清晰、事实清楚、诉求明确,以合法有效的方式表达起诉人的离婚意愿和相关诉求。
二、离婚起诉书是谁写的
离婚起诉书通常由起诉方撰写。起诉方即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他/她需要将自己的诉求、婚姻状况、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情况清晰地表达在起诉书中。起诉方应依据法律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以严谨、客观的态度组织文字,确保起诉书内容完整、准确且具有说服力。在撰写过程中,要注意语言规范、条理清晰,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词汇和语句。同时,起诉方还需按照法律程序将起诉书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会对起诉书进行审查,若符合法定要求则会受理案件,并进一步开展后续的审判程序。
三、离婚法律起诉在哪起诉
一般而言,离婚诉讼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是军人,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措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离婚法律起诉的管辖法院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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