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单独处理吗?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单独处理吗?
解决方案: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夫妻一方有权单独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处理。
2、一方因经营活动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处理。
3、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处分行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小编总结: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处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夫妻一方有权单独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经营活动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等,需要注意的是,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处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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