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到底咋界定?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可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因为对共同财产的理解不同,导致产生纠纷,那到底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这可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这里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比如说,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要是在婚姻期间,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但是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该怎么算呢?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也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解决方案:
为了避免在离婚时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产生纠纷,夫妻双方可以在结婚前签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属,如果没有签订财产协议,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小编总结: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应该保持良好的沟通,明确各自的财产归属,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在离婚时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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