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否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离婚后是否还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呢?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已经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并且达成了协议,那么就不能再要求重新分割。如果在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起草离婚后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诉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诉讼请求:在诉状中,需要明确提出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具体请求,包括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2、提供证据:为了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财产清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
3、注意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4、遵守法律程序:在起草诉状和提起诉讼时,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如提交起诉书、缴纳诉讼费等。
离婚后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遇到了相关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好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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