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吗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吗
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尽管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实质性的劳动关系依然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例如,若出现了适用于受理条件的劳动争议状况,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理所当然地需要进行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实际劳动关系已经形成,但是只要这种情况符合《》的有效应用范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的受案范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都应对此予以接受和裁决。
在确定劳动关系的确立时,我们通常会采用以下两项标准:其一,是观察双方是否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二,则是看双方之间是否已经产生了实质性的劳动权益和义务关系。
在存在书面劳动合同时,判断双方是否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相对较为简单;劳动关系的存在并非仅仅取决于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否认已经产生了劳动权益和义务关系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存在。
如果企业未能按照相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员工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劳动义务,那么我们可以视作双方当事人已经具备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在工作4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得到补偿吗
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咱们国家法律的规定啊,要是在某个公司干了整整四年却还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这个公司可是得赔偿给这位员工本人4个月的工资!当然啦,关于经济补偿这块儿呢,也是按照这个员工在这个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
具体来说就是,每一年都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给劳动者。
比如说吧,假如这个员工在单位已经工作了6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但还不到一整年的话,那就得按照一年来计算他应该得到的经济补偿啦;但是如果工作还不到半年的话,那么就得给他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了。
另外还有一点,假如这个公司以非法理由把人家辞退了的话,那可就要支付双倍的咯!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三个月后,如何补偿
在劳动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之规定,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从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的相关规定。
针对此类情况,劳动者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及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相应的补偿。
具体而言,劳动者可获得以下权益:首先,用人单位需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其次,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补缴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最后,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还应当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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