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债务的公司先处理后收费真有这么靠谱?当心暗藏玄机!
最近很多深陷债务困扰的朋友咨询我:“律师,市面上那些宣称‘先处理债务,成功后再收费’的公司靠谱吗?会不会有套路?”作为一名处理过大量债务纠纷的律师,我想说:这类宣传确实存在“诱惑力”,但背后暗藏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看似“零风险”的承诺,可能藏着3大套路
“虚假承诺”诱导签约
部分公司打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幌子,却模糊处理“成功”的定义,例如承诺“减免50%债务”,实际可能只协商延期还款,利息分文未减。等客户发现“货不对板”时,公司早已以“服务已完成”为由索要高额费用。“隐藏条款”捆绑收费
合同中可能出现“基础服务费”“材料费”等名目,即便债务未解决,公司仍可要求支付这些费用,更隐蔽的套路是:“处理成功”后收取债务减免金额的20%-30%作为佣金,最终还款压力反而更大。“暴力催收”转嫁风险
某些不正规公司会冒充债权人恐吓债务人,甚至伪造律师函,以此逼迫债务人支付“服务费”。这种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客户可能从“欠债方”变成“共犯”。
律师建议:避开陷阱必看3步
查验资质,拒绝“三无公司”
正规债务处理公司需具备《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信用管理”“法律咨询”等(参考《公司法》第5条)。务必要求查看公司资质原件,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验。明确合同条款,警惕“文字游戏”
签订合同前重点确认:- (具体协商方案)
- 收费方式(是否分期、是否含附加费用)
- 退出机制(单方解约条件)
建议委托律师审核合同,避免掉入《合同法》第52条“欺诈条款”陷阱。
保留证据,及时维权
若遭遇强制收费或欺诈,立即收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等证据,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
相关法条参考
- 《合同法》第54条: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
- 《刑法》第224条:以虚构服务骗取财物,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真实服务内容的权利。
小编总结
债务处理本身是专业性极强的法律行为,“先处理后收费”不等于“零风险”,与其轻信营销话术,不如主动学习《个人破产条例》(试点地区)或寻求司法局法律援助。真正合规的公司不会承诺“百分百成功”,而是用专业方案赢得信任!
核心提示: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债务危机,保持清醒、依法行动才是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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