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都要什么证件?一文说清结婚材料清单
"我和对象恋爱3年了,打算下周去领证,但完全不知道要带哪些材料?户口本要原件吗?照片要自己拍吗?"最近接到不少年轻朋友的咨询,发现许多人对婚姻登记所需证件存在误区,作为处理过数百起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今天就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手把手教您备齐所有材料,避免"白跑一趟民政局"的尴尬。
核心材料缺一不可
根据《民法典》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携带三大核心证件:
- 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可用)
- 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页)
- 3张2寸红底合影照(尺寸5.3cm×3.5cm,建议提前拍摄)
特别注意: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必须与实际相符,未婚者应显示"未婚",离婚再婚需更新为"离婚",丧偶则需携带配偶死亡证明,去年曾处理过因户口本未更新导致登记失败的案例,当事人不得不往返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特殊情况需额外准备
- 再婚人群:除常规材料外,需提供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意判决书需附生效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
- 军人登记:须提交军人证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涉外婚姻:外籍人士需准备护照+所在国公证认证的单身证明(需中文译本)
- 无户籍人士: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办理
某位香港客户曾因未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书"导致登记延误3个月,这里特别提醒跨境婚姻务必提前3个月准备公证材料。
办理流程中的避坑指南
- 照片避雷:民政局可现场拍摄,但建议提前到专业机构拍摄(可修图),注意不得戴首饰、不得化浓妆
- 证件核验:户口簿首页须有省级公安厅公章、本人页需有派出所户籍章
- 信息一致:身份证号码、姓名必须与户口簿完全一致,曾有客户因户口本手写未更新身份证号码导致登记失败
- 签字规范:声明书需本人现场签字,不得代签或提前签署
律师特别提醒(建议收藏)
- 建议提前1个月检查证件有效期,特别是身份证临近过期的情况
- 户口簿信息变更需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通常需要3-5个工作日
- 涉外婚姻建议提前60天咨询省级民政部门
- 可选择任意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全国已实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看似简单,实则暗藏许多细节要求。提前备齐身份证、户口本、合影照三大件是基础,更要特别注意证件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建议新人至少提前15天开始准备材料,遇到特殊情况的,可拨打12348全国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愿每对有情人都能顺利领到"小红本",开启幸福人生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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