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材料?这份清单帮你一次搞定!
“明天就要去领证了,材料到底带齐了没?”对于即将步入婚姻的情侣来说,结婚登记是人生大事,但材料准备不全可能让幸福时刻“卡壳”,我们就来详细梳理结婚登记必备材料清单,帮你轻松避坑!
基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缺一不可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双方需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意!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户口本需包含户主页和本人页,且户籍状态必须是“未婚”或“空白”(离异需更新为“离异”),如果户口本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如姓名、出生日期),需提前到户籍部门更正。
关键提醒:集体户口可凭户口卡或户籍证明办理,但需加盖单位公章。
结婚登记照:3张2寸红底合影
结婚证照片需为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尺寸3.5cm×5.3cm(2寸),背景为红色,建议提前到专业照相馆拍摄,避免因尺寸、背景不符被退回,如果想省钱,部分民政局提供现场拍摄服务,但排队耗时较长。
划重点:照片不得过度修图或使用合成照,需真实反映本人样貌。
特殊人群的附加材料
- 离异人士:需提供离婚证原件或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 丧偶再婚: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如户口本已注明丧偶,可不带)。
- 军人/武警:需提供军人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部队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涉外婚姻:外籍一方需提供护照、单身证明(经公证认证)及中文翻译件。
建议参考:提前3天核对材料
- 提前预约:多地民政局要求网上预约登记,建议至少提前3-7天操作。
- 核对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各复印2份备用。
- 检查有效期:证件过期或信息错误需及时补办,避免当天白跑一趟。
相关法条依据
-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及与对方无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小编总结
结婚登记看似简单,但材料细节决定成败!尤其是户口本状态、照片规格、特殊证明等,稍有不慎可能耽误领证,建议新人提前咨询当地民政局,确认最新要求,婚姻不仅是法律程序,更是爱与责任的开始,愿每对情侣都能顺利“持证上岗”,开启幸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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