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能把房子公证在一方名下吗?
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在离婚前会考虑将房产公证在一方名下,在没离婚的情况下,这样做可以吗?
解决方案:
在我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在没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将房产公证在一方名下,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公证并不等同于房产的过户,房产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小编总结:
没离婚能把房子公证在一方名下吗?答案是可以的,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公证并不等同于房产的过户,房产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房产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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