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10年用工单位不签如何赔偿
关于未签署长达十年的劳工合约所导致的赔偿问题:员工有权请求雇主向其支付自第十一个月开始的双倍薪资作为补偿;倘若该员工仍在该企业任职,则应被视为员工与雇主双方已签署了不设期限的劳工合同。
在未签署劳工合同时,员工若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便可立即离开岗位,除了要求雇主支付其应得的工资和押金之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薪资(最高为11个月)以及补缴社会保险等权益;如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条
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续签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续签要先评估,决定是否续签,需提前30日给劳动者发续签通知,劳动者要在7日内回复。
双方再就具体事项协商,重新签订新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签,劳动者不愿意,则按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按半年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