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要让我离开,我该怎么办
一、我签了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要让我离开,我该怎么办
如果你签了份为期三个月的工作合约,但是那边不让你走人的话,首先你得看看你们签的那份纸质文件上有没有有关不能随便离开的霸王条款。
如果你发现没有这样的条款,那么根据我们国家的律法规,你是有权和老板坐下来好好谈谈,看能不能把这个劳动合同给解除了或者重新谈一下合同里的条件。
如果你跟他们谈过之后还是没办法解决问题,那就可以考虑去找部门或者直接去,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劳动合同和有什么区别
关于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这两种法律形式,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大致如下:首先是期限问题上,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大类,这个固定期限的长度就是看用人单位和员工自己怎么商量决定的;至于,它的期限必须在两年以上才算合格。
说到的事情,《劳动合同法》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尤其是针对劳务派遣这种特殊情况,比如如果员工犯错了、生病了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等等,那么用工单位就有权把员工退回到劳务派遣公司那里,然后让劳务派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工单位千万别想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以及第41条关于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哦!最后,再说说两者各自的本质属性,劳动合同其实就是用来界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到底是如何建立的。
而劳务派遣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签的合同,内容就是把具体的员工从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去上班啦之类的。
三、医疗期劳动合同顺延吗,法律怎样规定
对于在医疗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已至的情况,应视为该期限应依法自动延长至相应的医疗期期满之时,换句话说,即延长至医疗期的时限结束之日。
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则需根据员工在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向其支付相应的。
具体而言,每满一年应支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若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若未满六个月,则只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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