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第30天可以办理吗
一、离婚冷静期第30天可以办理吗
别担心,就算你们过了那个所谓的30日“离婚冷静”期,仍然有权利选择离婚。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你们在冷静期结束后的第31天至60天内,如果真的觉得无法再继续生活下去,那么就得亲自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申请领取书。
记住离婚可是要你们自己提出申请的,如果没有人提出这个要求,婚姻登记处可不会主动插手帮你们办理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过了一天怎么办
即使你已经度过了离婚冷静期,仍然有权选择重新决定是否要申请离婚或与另一半和好如初而避免走上离婚之路;假如在离婚冷静期过后的30天法定期限内没有主动去申请发放离婚证的话,那你的离婚登记申请就会自动被撤回。
所以下次要是还想离婚的话,只需要按照一般的再来一遍就行了,不必担心因为上一次离婚申请被自动撤回就不能再进行申请的问题。
三、婚姻冷静期能挽留吗
“离婚冷静期”这个词,意思就是政策规定得好夫妻俩想离婚的话,法律还是支持你们的自由的。
但是为了防止你们头脑发热,轻易做出离婚决定,在正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婚姻登记机关会给双方一个反悔的机会,让你们在拿到离婚申请之后的一段时间里,重新考虑一下是否真的要离婚。
最终如果双方都觉得不离了,那就可以撤销申请,也就到此为止。
以上是关于离婚冷静期第30天可以办理吗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