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3代以内血亲要办理收养证吗
一、收养3代以内血亲要办理收养证吗
(1)申请程序:收养方、送养方与具有辨别能力的被收养方必须三方共同抵达收养方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递交书面或口头的收养申请手续。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单位提供的介绍信、个人身份及户籍证明文件。
还需提交收养方的自愿申请书、关于成立收养关系的协议、具有辨别能力的被收养方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不育、绝育证明等相关证件。
(2)审查流程:公证人员将对当事人进行详细的询问,或者前往当事人所在单位、社区以及广大群众中展开深入的调查工作,以确保当事人所提供的各类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也会对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收养条件、成立收养关系是否为当事人自愿、收养方是否存在不良动机以及收养方的经济状况和身体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3)办证环节: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如果所有条件均符合收养要求,则应当为其办理收养公证手续,制作公证书,以此来确认收养关系的正式成立。反之,若发现任何一项条件不符合收养规定,则不应予以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详细解释不予办理的具体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二、收养的和亲生的一样吗
收养关系依法宣告确立后,其法律地位将等同于亲生子女。所谓养子女即是被他人收养且需要得到抚养的未成年或成年子女。在此情况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所承担的各种权利和义务,都是由收养这一法律行为所引发和确定的。
当养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之后,他们与其生身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亦会因此而被解除。自收养关系正式确立的那一刻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便应遵循相关中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收养人收养孩子后还可以生孩子吗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收养行为实施之后,当事人仍然享有二孩的权利。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那些仅拥有一名子女的收养者,在合法收养了一名子女之后,可以再次考虑生育问题。以中国首都市为例,实行婚后满五年仍未生育的政策,在此期间经过特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证实患有不孕症,并依法收养一名子女之后再度怀孕的家庭,将有资格申请生育二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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