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前欠下的债务怎么办
一、夫妻双方离婚前欠下的债务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前欠下的债务,需根据债务性质来确定处理方式:
(一)。若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如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等,即便离婚,双方也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若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则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
总之,准确界定债务性质是处理离婚前债务问题的关键。
二、离婚几年后给对方买的东西可以要回
在离婚几年后,要求对方返还此前购买的东西,能否要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看购买时的性质。如果购买的东西是基于赠与性质交付给对方的,且赠与已经完成,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的。例如,离婚后一方出于情感等原因自愿赠送对方礼物,在没有法定撤销情形时,赠与不可撤销。
(二)存在法定撤销赠与情形时可以要回。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
(三)如果购买的东西涉及分割问题,且在离婚时未进行妥善处理,例如一方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用于购买相关物品,另一方在发现后的一定期限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重新分割,此时可能涉及物品的返还。
三、离婚案件法院可以调取通话记录吗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调取通话记录,但在特定情形下,经法定程序可以进行调取。
一方面,通话记录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当事人同意,他人不得随意获取。法院秉持司法中立和尊重公民隐私原则,通常不会主动去调取此类隐私信息。
另一方面,若案件审理确有需要,例如一方涉嫌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通过通话记录可能查明相关线索;或者一方存在与他人等过错行为,通话记录能作为重要证据时,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审核。法院审核通过后,会依据法定程序向通信运营商等相关单位发出协助调查函,要求其提供相应通话记录。但该调取行为也会严格限定在与案件相关的范围内,避免对当事人隐私造成不必要的侵害。总之,法院对通话记录的调取是谨慎且有严格条件限制的。
以上是关于夫妻双方离婚前欠下的债务怎么办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