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银行贷款债务怎么判
一、上海离婚银行贷款债务怎么判
在上海,离婚时银行贷款债务的判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的判定。若银行贷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为购买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而向银行贷款,那么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离婚后,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一方清偿后可依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二)个人债务的判定。若银行贷款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收入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通常会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
二、经常遭遇家暴可以强制离婚吗
在我国,不存在“强制离婚”这一确切的法律表述,但经常遭遇家暴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较为顺利地实现离婚目的。
一方面,若双方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可选择。双方需签订,对、等问题作出约定,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即可领取。
另一方面,若施暴方不同意离婚,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属于法律规定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经常遭遇家暴的一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需提供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报告、证言等,以证明家暴事实的存在。法院经审理认定家暴事实成立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受害方还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损害赔偿。
三、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怎样分
江苏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分担遵循一定法律规定。
(一)认定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分担方式。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的性质、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总之,在江苏夫妻离婚时,需先准确认定共同债务范围,再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分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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