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是否有义务偿还
一、子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是否有义务偿还
依据我国相关,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具备独自承担相应责任的能力,故子公司所产生的债务并不构成母公司必须进行清偿的法定义务。
对于分公司而言,因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无法像子公司那样独自承担民事责任或申请破产程序。
同时,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在面对公司债务时,公司需以其所有的财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转让他人公司债务怎么办呢
关于将他人公司的负债转让给受让人时的责任划分,应依据在协议中制定的相关条款予以执行。
如若受让方在收购原公司所有权与包括负债在内的所有资产之时,已经全盘买下并接管这些债务,那么所有的负债将会被视为由受让方全权负责。
如果存在转让方故意隐瞒原公司所背负的部分或全部负债的情况,那么转让方与受让方需通过友好磋商后,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共担相应的责任。
三、子公司的外债母公司是否可以承担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子公司作为具备独立法律地位的经营实体,具有独自面对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其所产生的外债亦无需由母公司予以偿还。
若在母公司出资不足或存在母子之间的协议的情况下,母公司即有可能需要为子公司的外债承担一定程度上的责任。
在此描述中,子公司乃是指由母公司投资组建且占据控、享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以上是关于子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是否有义务偿还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