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债务可以由分公司承担吗
一、总公司债务可以由分公司承担吗
你知道吗?总公司欠下的债款是可以让子公司来背负的哦!根据咱们那公司法的规定嘛,公司是可以开设分公司滴。
要成立分支机构的话,必须得去到公司注册机关那里办理手续,然后领取营业执照才行呢。
不过呢,分公司并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所以它所产生的都是由总公司来承担的。
所以说,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财产自然也是归入总公司的资产里头啦,所以总公司欠下的债款当然也能用分公司的财产来偿还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二、公司实缴后监事债务如何处理呢
不得推卸。
1、监事应自行解决其个人所负之债款。
2、身为公司的监事,如已完全履行了其应缴的出资义务,则对于公司所负之债务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但若该股东未能完全履行其出资义务或破坏公司资产的独立性,则需另行考虑。
3、公司所负担的债务,仍应由公司自身承担。
除非存在股东破坏公司资产独立性的情况。
三、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
(一)若公司与无特殊约定
若公司与债权人并未作特殊约定,则公司进行分立后的债务应由各个新成立的公司共同负担起。
具体来说,以下两种情形的债务归属有所区别: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
所谓新设分立,即是将原公司的法律主体资格予以废除,进而设立两个或更多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
这意味着原公司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两家或多家公司。
例如,假设A公司通过分立形成了B公司和C公司,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债务便应当由B公司和C公司共同承担起连带责任。
2.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
派生分立则是指原公司的法律主体仍然存在,但是将其部分业务划分出来,另行设立一家新的公司。
也就是说,原公司依然存在,只不过规模缩小,新增了一家新公司。
例如,假设A公司通过分立形成了A公司和B公司,那么在此种情况下,A公司原先所负有的债务将由分立后的A公司和B公司共同承担起连带责任。
(二)若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
在分立之前,如果债权人已经获悉公司即将进行分离的消息,他们有权与公司就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明确约定债务由某一家公司单独偿还,或者采取其他形式的偿还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债务的承担方式可能会与法律规定稍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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